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接收2016年校内推免生的补充规定 |
时间:2015-09-16 10:27:27 作者:研究生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简称《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在基本条件和程序不变的情况下,我校接收2016年校内推免生有如下补充规定: 1、校内推免生申请本校专业也需按《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中接收程序所规定的时间进行校内预申请(http://yjszs.cueb.edu.cn/xscx/),并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网上注册、网上支付及网上报名。 2、申请本学院专业的校内推免生推荐环节(教务处组织)的面试成绩可作为接收环节的复试成绩,不重复面试,但需在中国研招网办理待录取手续。 3、申请跨学院/专业的校内推免生须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参加初审和复试。 4、推免生是否被录取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待录取结果为准。 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见http://yjs.cueb.edu.cn/yz/ 转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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