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材料的通知 |
时间:2010-03-03 11:16:16 来源: 作者: |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2010】2号《关于申报2010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不能采用委托方式或变相委托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与外省合作办班的学院只能与外省的高等学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行业系统部门合作办学,禁止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0年4月1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上报至研招办: (1)《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 (2)《各单位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汇总表》 (3)与外省合作办班的《征求意见表》 (4)合作办班单位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5)招生简章 (6)《2009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统计表》 注: 《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纸质版到研招办(校本部新行政楼340房间)索取;《征求意见表》、《各单位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汇总表》、《2009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统计表》的电子版附通知后面。 联系人:孟毅芳 电话:83951759 转自研究生部 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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