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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首经贸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首经贸    时间: 2021-3-22 15:52
标题: 2021年首经贸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办法及程序
  
(一)考生考前准备
  1.资格审查
  考生需于3月22日前将复试考生承诺书(手签字)、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生)、学生证(应届生)、本科成绩单、政审表、荣誉证书(非必交)、科研成果(非必交)复印件等材料发至报考学院的邮箱:yzcshxy@cueb.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考生编号+专业+姓名+资格审查”)
  2. 参加考试系统培训和考前模拟演练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系统培训和考前模拟演练。
  财政税务学院远程网络复试模拟演练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9点,考生应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版)》(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110050.htm)做好准备并参加考前模拟演练。
  考生参加模拟演练须使用“双机位”,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使用智能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场地监控设备。详细要求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行为规范》(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121901.htm)。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
  3.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于3月24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见下)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请考生务必在“添加附言”处注明“考生编号(10038开头的15位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复试费”。学校为全体考生开具正式收费票据,入学报到后可到学校财务处领取。
(二)复试总体安排
  1.财政税务学院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税务专硕:2021年3月26日 上午8:00起
  财政学:2021年3月28日 上午8:30起
  资产评估专硕:2021年3月28日 上午8:00起
  注:具体分组安排将于考试前通过钉钉群另行通知。
  2.复试比例
  我院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约为120%。
  3.成绩评定原则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60分,综合素养20分。
  4.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三个部分。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每名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试卷实行2+2模式,即包括2道基础知识题和2道开放性能力测试题。考生回答后,该套试卷即作废,不重复使用。
  (3)综合素养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学习经历、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面试专家通过提问对考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
(三)复试具体流程
  1.资格审查复查
  复试全程,考生不得佩戴口罩、墨镜等任何脸部遮挡物品。复试开始前,考生需展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工作人员需再次确认考生身份。经过人、证识别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复试过程由学院和复试小组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进行复查,如发现有替考、抄袭、代答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学籍。
  2.考生需提前调试好设备和网络,并确保在复试过程中设备和网络能够正常使用。复试时须使用“双机位”,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复试设备,使用智能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复试场地监控设备,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
  3.考生进入“腾讯会议系统”进行复试,按照要求完成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和综合素养考核。
  4. 复试过程中考生出现断网或设备故障超过3分钟,该名考生将排在该小组最后,启用备用试题再进行复试。
  5. 考生需遵守《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行为规范》中的各项要求,如有违反,学校有权追究责任,并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相关材料须在6月30日之前提交学院。)
  
三、总成绩评定和录取原则
  1.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评定按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计算原则为初试成绩占权重70%,复试成绩占权重30%。
  2. 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
  (2)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按照规定,我校2021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请考生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复试的相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3.所有录取通知均由我校研究生院发出,请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正式通知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请详细阅读(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121901.htm)。

(信息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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