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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信息] 首经贸财政税务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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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经贸 发表于 2018-3-17 14:26:37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财政税务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协调、组织复试的具体工作,领导名单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姚东旭
   副组长:王竞达
   成  员:李红霞、何晴、王珂、郎大鹏、赵书博、赵琼
二、复试办法及程序
  1.总成绩评定原则为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试占50分。
  3.笔试。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4.面试。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为一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占10分,综合面试占40分。综合面试中专业素质与能力占15分,学习经历与志向占15分,综合素养占10分。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复试面试及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程序:
    ①自我介绍。
    ②抽取题库中的题目回答问题(或翻译),专业题不少于3道,外语不少于2道。
    ③教师就学生的学习经历与志向,学习经历、本科学习成绩、论文等进行提问,并就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诚信及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进行评判。
三、财政税务学院复试时间及安排
四、复试特别注意事项
  1.复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详情见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2.本轮复试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同时进行,面试顺序与地点可于笔试当天查询;
  3.面试须携带资格审查单、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需加盖单位红章)及复印件5份,以及其他想提交给评审老师的简历或材料共5份,以上材料均不退回;
  4.所有的面试通知、录取通知均由我校研究生部发出,请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的正式通知为准。

                                            财政税务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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