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学院应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分、考试成绩、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实践与创新学分等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审核,确保拟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二、对于转专业、提前毕业、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休学、课程重修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专业转换后课程修习、是否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是否完成培养计划、是否进行办理复学、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等情况。
三、毕业审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必需环节,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每一位今年下半年拟毕业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毕业申请,否则将影响研究生后续的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环节的正常进行。对未进行毕业审核及毕业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各学院不得组织其进行学位申请。
四、为使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申请等各项工作闭环,同时减轻教务人员收集整理数据的工作负担,“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增加了学院、学校毕业审核环节,各学院可在系统内完成毕业审核,并导出毕业审核汇总表。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从管理系统导出的研究生毕业审核汇总表由教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12日之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
中期考核、毕业审核系统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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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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