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6年我校接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全校招生指标的50%。 三、接收程序 3、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的推免生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研招办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4、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5、复试通过者,由研招办发送待录取通知,9月28日推免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点击确认待录取。 6、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统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7、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四、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 2、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接收;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网上注册信息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五、联系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校内地址:校本部西门对面教学楼(启铸恭温楼)E段-210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