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笔试:2015年3月28日13:30-15:30
地点:博学楼402教室、404教室、406教室
面试:2015年3月29日上午8::30开始
法学理论、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面试:博纳楼213会议室
上述专业考生待考区:博纳楼2楼中间大厅或敏行楼120
经济法学专业面试:敏行楼102
民商法学专业面试:敏行楼104
专业硕士组面试:敏行楼106
经济法学、民商法学、专硕考生待考区:敏行楼120
二、复试内容和程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为三部分之和,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综合面试占40分。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与口语。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并当场回答,外语听力、口语满分为10分。
(3)综合面试。该部分由专业素质与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三部分组成,采用由考生当场抽签,当场回答问题的形式。综合面试满分40分,前述三部分的分值各为25分、5分、10分。
2、面试程序
(1)综合面试与外语口语、听力面试同时进行。考生复试时现场抽取试题,并当场回答。原则上每名考生每次抽取三道专业试题和两道英语试题。如果考生不能回答专业试题,经考生当场申请,也可以第二次抽取一道专业试题,但将影响其总分,复试老师有权直接从其相应科目的总分中扣减。考生无权申请第二次抽取英语题目。
(2)考生回答完毕后,参加复试的老师可以提问并要求考生回答。提问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生创新能力、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综合面试20分钟,外语口语、听力10分钟。
(4)复试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需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成绩的评定
1、专业课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评阅试卷。
2、考生回答完问题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再据此计算出其平均得分,每位考生的平均得分为其复试面试成绩得分。复试小组成员在本组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复试成绩上报学院。
3、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加分政策的考生,需自行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并同时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确定能否加分。
4、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并以总成绩的排名作为拟录取依据。
5、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其中所指的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50%)。
联系方式:刘老师 83952240